(原标题《浙江温州发布贯彻惠台政策实施细则46条》)
为积极落实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惠台26条”),结合温州实际,为台湾同胞在温投资、就业、创业、生活、学习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浙江温州近日制定出台《温州市贯彻<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补充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分为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支持温州民营企业对台开放合作、支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4个部分,共计46条内容。
针对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细则》明确,支持台资企业参与温州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检测评、示范应用体系建设;支持台资企业参与温州5G“百千万”行动;鼓励台资企业在温州投资主题公园,参与温州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建设;鼓励台资企业参与制定各类标准,共同促进两岸标准互联互通等。针对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细则》提出,鼓励台湾同胞在温申请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对在温台商、台青等台湾同胞试行“筑梦家园”移动通信优惠套餐服务;.鼓励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在温州购房,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等。在支持温州民营企业对台开放合作方面,《细则》要求,搭建两岸商贸物流营销平台,对大于100平米的新建台湾商品生活馆给予20万元以内的装修补贴;对民营企业与台湾方合作成立的台资企业(台资占比25%以上)给予税收奖励等。在支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方面,《细则》规定,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温州台湾青年创业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台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吸纳台青就业;积极支持台湾青年来温实习实践,对符合条件的温州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实习基地给予2万元以下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