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正文
龙湾创新信用修复结果互认模式
2023年06月08日 10:10:28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张婳 吴君敏 编辑 张银燕

  浙江在线6月7日讯(通讯员 张婳 吴君敏 编辑 张银燕)为进一步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流程,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温州市发改委的指导下,龙湾区市监局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开展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结果互认,实现辖区企业“一次申请”,市场监管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发改部门的“信用中国”“信用浙江”“信用温州”等平台即可提前停止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有效提升信用监管联动性,大大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随着国家发改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使得市监部门和发改部门统一了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的条件和时限,但由于尚未建立信用信息修复信息共享机制,使得失信企业仍需在不同部门的不同平台上重复申请信用修复。

  近日,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某食品有限公司要求信用修复的电话申请,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其符合行政处罚提前信用修复条件。为急企业之所急,在没有先例情况下,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温州市市监局和市发改委沟通对接后,指导企业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起信用修复,指导填报发改部门要求提供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经会办审核、决定审批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停止公示其食品和特种设备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

  之后,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出具的《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连同企业委托书和承诺书通过线上流程直接转交给温州市发改委,由温州市发改委内部发起信用修复申请,完成“信用中国”“信用浙江”“信用温州”同步修复。

  此举进一步简化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流程,企业不仅只需提交一套手续便能一步到位,完成所有平台的信用修复,而且网上全流程信用修复结果互认模式将4个部门至少15个工作日的修复时间压缩到了3个工作日。

  据了解,下一步,温州市将正式出台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结果互认机制,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加快信用修复互认脚步,提高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构建市场主体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标签: 责任编辑: 项锐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